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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3-27 09:40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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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三大河系,若按梁漱溟先生的说法,可以三种典型文化为代表加以考察。以基督教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偏重对物之学而长于物理;以佛教为代表的印度文化偏重出世之学而长于玄思;以儒教为代表的中国文化偏重为人之学而长于人伦。佛教之所以会被人认为不是宗教,在于它是一种以人类为本位的哲理化宗教。佛教来自宗教修行的特殊体验,又以亲证这种体验为归宿。求证解脱与体证真实构成了佛教一体不二的轴心。在我看来,佛教具有如下四种特征:
1、佛教以人类为本位。佛教始终站在人类主体的立场,一切问题的设定、思索的方向,以及评判认识的真伪等,皆由这主体的立场来决定。佛教哲学对“真实”的认识,不仅仅限于“存在之学”,而且具有主体价值论意义上的“当为之学”.对真实的彻证,也就是解脱的完成。与真实对立的是虚妄,与道德价值上的染、恶相连。存在上的“真”,与价值上的“善”紧密结合。佛就是觉悟真理的人,成佛就是圆满人格的完成,佛教的理想,用临济禅师的话来说,就是做一个“随处作主,立处皆真”的“无位真人”.佛教以人为本、自贵其心的立场,显然有别于西方宗教以神为本位、人神对立的特点,对世界宗教和哲学的发展作出了独特的贡献。
2、以悲智双运为中心提升主体生命。主体生命的升进历程,即转识成智、转染成净、转凡成圣,由于引进菩萨度生的慈悲观念,遂形成佛教独特的悲智双运的解脱论特点。一己的解脱与无穷无尽众生的解脱结合起来,超越的出世解脱与内在的入世济度形成一体。赵州禅师发愿死后到地狱去,“我若不入,阿谁等着救度汝等众人?”为论证这一无限升进、无穷往复的历程,在佛教哲学方法论上遂有胜义谛与世俗谛、究竟与方便、根本智与后得智、实教与权教的辩证处理。
3、以现观亲证为认识的基础和终极。从佛教哲学的发生学角度看,佛法源于佛陀的自内证。在禅定的意识锻炼中,改变意识状态,在一种神秘的现观直觉中领悟宇宙人生的实相。然后把定中所见形相用概念和逻辑的形式显现出来。从早期佛经到大乘瑜伽行派,对此都有详细的说明。即便是中观学派,亦强调禅定的认识论基础:
“常乐涅盘,从实智慧生;实智慧从一心禅定生。”
“静处生定,获得实智慧以度一切。”(《大智度论》卷17,大正藏25册,页180)
对佛弟子言,修学佛法虽以正见为先,依正见(闻思慧)而起正信,依正见而修戒定,但最后仍以(现)证慧而得解脱。所谓“先知法住智,后知涅盘智”是。佛教不离禅定,不执著于禅定,在定与慧的关系上,更强调正见与智慧的作用。但佛教的“见”、“慧”是在定的基础上的直觉智慧,这是我们考察佛教哲学的基本前提。
4、引向终极真实的辩证理性。佛教辩证法以中道缘起观为标志,源于解脱论中不执苦乐二边和断常二见。在组织学说中,通过对概念和理性本性的分析,指出了理性本身的限度,而人类的痛苦就在于执着这种有限、相对的东西为无限、绝对。因此,在认识论上,佛教以独特的离四句、绝百非的否定性方法,指出世俗认识的局限性,引导人们走向遣相荡执的真实。佛教辩证法不局限于揭露理性的局限,在二谛论的组织中,理性认识得以安立,在说明世界、指导修行的过程中,理性起了不可缺少的作用。
佛教哲学以人为本位,探讨人生的终极真实问题。这一特征使它与以自然为主、向外探求世界奥秘的古希腊哲学和以社会为本位、横向研究人伦关系的中国哲学,区别了开来。
佛教以解脱为中心而展开悲智双运的生命升进历程,这一特征,使它区别于绝对信仰外在的上帝、崇奉基督救赎的基督教,带有主体自由、自我觉悟的特点;又使它区别于重视现实伦常和俗世生活的中国宗教,带有强烈的出世性格。
佛教以禅观亲证为认识的基础和解脱实践的终极,这使它区别于建立在纯理性基础上的哲学,表明了佛教的宗教性格。
佛教哲学的否定性辩证法和真俗二重真理观,丰富了辩证法的内容。它那扫荡一切而又建立一切的方便善巧,沟通了出世与入世、佛法与世法,使佛教得以广泛传播,完成了从绝对向圆融的转化。但滥用方便,也导致了日后佛法的变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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