甄士隐作为《红楼梦》全书第一个出场的人物,却在第一回火速上演了一系列人生悲剧,从岁月静好的幸福生活里迅速跌落,最后落了个出家的结局。 纵观甄士隐的人生轨迹,读者也不免要为甄士隐感叹一句“运气差、命不好”,他的悲剧似乎都是由一连串的偶然事件造成的,但仔细推敲可以发现,那些所谓的偶然中,都藏着必然。 甄士隐遇到的第一个偶发性重大变故是女儿英莲的走失。时逢元宵佳节,甄士隐让家人霍起报了英莲去看社火花灯,霍起半夜小解,将英莲放在一家的门槛上,导致英莲被人贩子拐走。霍起怕担责,也溜之大吉。 女儿偶然地走失,其实是甄士隐治家不严的必然。甄士隐其人,秉性恬淡,他一天的生活日常就是“观花修竹、酌酒吟诗”。想必对家务事甚少过问,对家里仆人的人品秉性自然也是不了解的。霍起大而化之,做事不谨慎、不负责等缺点,自然不被甄士隐所知晓。平素里,甄士隐也少在家里立规矩,所以,才能随意找个人带英莲去看花灯,一夜不归也不去找,第二天才发现不对劲,却为时已晚。 从这些细节上看,甄士隐治家不严的问题已经呼之欲出,就算英莲不在元宵节走丢,这个家也是隐患重重,随时可能触发灾祸。 甄士隐遇到的第二个人生重大变故是葫芦庙失火,连带把他的家一起烧了。失火一事,是庙里的和尚失职,受损失的不止甄士隐一家,一条街也不曾幸免。庙里失火尚且可说是无妄之灾,但后面发生的事情印证了甄士隐的致命缺点-他的抗风险能力为负。 甄士隐在遭遇变故时的应对策略只有两个字“急”和“叹”,原文写道“急得士隐惟跌足长叹而已。”甄士隐除此之外,没有任何的作为。他跑到田庄安身,也混不下去,只能折卖田产。投靠丈人,却把自己仅剩的家产让丈人半哄半赚了去,最后是越来越穷,贫病交困。 甄士隐有神仙一流的人品,却没有一流的生存能力。原文里写他“不惯生理稼穑等事”,对务农可以说一窍不通。对钱财之物也不计较,花钱大方,送贾雨村出手就是五十两白银还加两套冬衣,刘姥姥到贾府打秋风,王熙凤也不过才给二十两银子。 甄士隐的前半生是终日沉浸在书香、墨香、酒香里,对世俗之事不管不问,没有规划,不做长远打算,自以为安稳日子会这样一天天地过下去。俗话说,“人无远虑,必有近忧。”,等到那些忧愁全部到眼前的时候,甄士隐就只有两眼一抹黑,完全丧失主观能动性,人生路便只能越走越窄。 甄士隐最后选择出家,表面上看是他在街前散心的时候,碰巧遇到了跛足道人。但从甄士隐的性格深处去挖掘,他选择出家其实早有伏笔。 甄士隐是读书人,那时的读书人的人生道路基本都是“学而优则仕”,可甄士隐却不以功名为念,这就显得有些人与众不同。甄士隐从价值取向来说,是出世的,他对人生本就没有什么进取之心。他结交贾雨村,是文人墨客之间正经地交往,他惜才爱才,并没有想着贾雨村飞黄腾达能为他赚来什么实际的利益。 在义和利之间,甄士隐自然是义无反顾地选择前者,他帮助贾雨村完全是出于他自己内心的道德标准,对贾雨村不辞而别的无礼行径,甄士隐也丝毫不介怀。这就看出甄士隐是以君子的标准来要求自己,而一个正人君子在一个尔虞我诈的社会里是很难立足的。 原文里说他有宿慧,跛足道人的一首《好了歌》就能让其彻悟,能度化他的种子其实早已经种在他心里,所以能为《好了歌》做注解的人只能是甄士隐。像贾雨村这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,即便是身首异处之际,也不能了悟。 普通人在人生遇到不如意的时候,总是会去幻想“如果当初”,好像重新做一次选择,困难就会消失。代入甄士隐的视角,他在女儿失踪的时候恐怕也想过,如果没有让霍起带她去看花灯就好了。殊不知,“如果当初”预设的只是不发生那个“偶然”,而人生其实处处是必然。 曹雪芹选择将甄士隐作为全书的开篇,也是想要告诉读者,贾府后来的衰败同样也是必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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